定型化契約
第一條(本服務之定義)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授權註冊會員於指定之網站系統,使用柳絮命理顧問團隊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但
本服務不包括正規教育、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所提供之服務。
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訂定之。
第二條(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提供本服務之網站網址:https://good94168.com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註冊會員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所有網站內圖文、影片檔、PDF 檔、錄音檔等等。
第三條(設備規格)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於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前,明確告知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前,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Windows 7以上, RAM 2G以上, CPU Intel i3等級以上
註冊會員連結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所提供者外,應由註冊會員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註冊會員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註冊會員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未事先告知第一項之約定,致註冊會員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註冊會員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第四條(契約之成立生效)
註冊會員經由網際網路申請本服務者,於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所指定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立即以網站系統,回覆通知註冊會員利用再次確認機制加以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註冊會員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
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第五條(法定代理人)
註冊會員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註冊會員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註冊會員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註冊會員之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契約。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不得據以要求註冊會員之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第六條(服務序號密碼)
註冊會員使用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提供之本服務,若需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於註冊會員確認選購服務內容後,應依下列方式將帳號、序號或密碼提供註冊會員:
於註冊會員指定之電子郵件地址、行動簡訊擇一提供。
第七條(登錄使用)
註冊會員於收受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提供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之日起,應依柳絮命理顧問團隊規定之登錄程序註冊與註冊會員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必要個人資料,並設定使用者帳號及個人密碼,以便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於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時,確認註冊會員之身分。
第八條(授權登入方式)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授權註冊會員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方式如下:帳號密碼制:
1.帳號密碼組之數目: 1
2.每組帳號密碼於同一時間之使用權數目:1
第九條(使用期間)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授權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之期間、次數或權利依下列之約定:
註冊會員於購買柳絮命理顧問網站內任何項目之次日起,為期一年之使用期間。
註冊會員於上述期間內得不計次數、每次不計時間使用本服務。
第十條(擔保授權)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註冊會員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註冊會員無法繼續使用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補償註冊會員無法使用之損失。
未經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事前之書面同意,註冊會員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第十一條(授權使用費)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下:
現金交易總價以柳絮命理顧問網站內公告所有服務項目之價格為準。
第十二條(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
第十三條(費率調整)
授權使用費之費率如有調整時,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於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註冊會員,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收費。但如新費率高於舊費率者,註冊會員已按舊費率付費,而尚未屆滿之使用期間或尚未使用之所購使用次數、使用時間,仍應按調整生效日前之舊費率收費。
第十四條(積欠費用之處理)
註冊會員逾期未繳納分期付款應繳納之費用,如遲延給付之金額已達分期付款總金額五分之二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得定十日以上之催告期間請求註冊會員給付,逾期註冊會員仍未完全給付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得終止本契約,終止提供本服務並向註冊會員請求清償積欠之費用及依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並請求註冊會員給付分期付款總金額扣除已給付金額後餘額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第十五條(授權使用原則)
註冊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註冊會員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並得通知註冊會員終止本契約,註冊會員不得拒絕:
註冊會員蓄意散布干擾柳絮命理顧問團隊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註冊會員在柳絮命理顧問團隊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註冊會員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柳絮命理顧問團隊通知註冊會員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得通知註冊會員終止本契約,註冊會員不得拒絕。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依前二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應按比例返還註冊會員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但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得於返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第十六條(註冊會員之義務)
註冊會員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註冊會員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註冊會員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第十五條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註冊會員依本契約第七條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柳絮命理顧問團隊請求更正。如因註冊會員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註冊會員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利用註冊會員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推定為註冊會員之行為。
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發現註冊會員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應立即通知對方。經註冊會員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註冊會員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前項情形,除柳絮命理顧問團隊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註冊會員之事由,致註冊會員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失者外,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延長註冊會員之使用期間或返還註冊會員已遭扣除之使用次數、時間單位作為補償。
第十八條(服務品質)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提供具有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並應依下列各款之約定,賠償註冊會員之損失:定期制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延長註冊會員之使用期間。
計次制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返還註冊會員已遭扣除之使用次數。計時制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返還註冊會員已遭扣除之使用時數。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
經註冊會員通知或柳絮命理顧問團隊知悉內容錯誤,除於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且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註冊會員得通知柳絮命理顧問團隊逕行終止本契約,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不得拒絕,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並應按比例返還註冊會員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並加計返還金額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註冊會員得
準用第二項各款之約定,請求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於七個工作日內補償之。
第二十條(智慧財產權)
註冊會員應尊重與本服務有關之所有智慧財產權,非經智慧財產權人事前書面同意,註冊會員不得以本契約授權以外之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註冊會員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依法賠償智慧財產權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二十一條(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保密義務)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因提供本服務而知悉或持有註冊會員之學習紀錄或其他個人資料,柳絮命理顧問團隊負有保密義務,除註冊會員請求查詢或第三人依據個
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請求查詢者外,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不得對任何第三人揭露。
第二十二條(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免責事由)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除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得因第三人入侵其電腦系統,而免除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對註冊會員所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但不影響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依據本契約第十八條之約定,對於註冊會員應負之補償責任。
除本契約或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之廣告另有保證使用本服務之學習成效外,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不保證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學習成效。
第二十三條(暫停服務之處理)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註冊會員。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個人資料之保護)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因提供本服務得蒐集、處理及利用註冊會員之學習紀錄或其他個人資料,對於註冊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取得註冊會員事前之書面同意,並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本契約目的之必要範圍,且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不得將註冊會員個人資料為本契約目的必要範圍外之利用,並不得將註冊會員個人資料於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之關係企業之不同法人間流通。
第二十五條(契約之變更)
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修改本契約時,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註冊會員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主張終止契約。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按比例返還註冊會員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
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並加計返還金額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終止契約與退費)
本契約終止如涉退費者,悉依下列方式辦理:
您的課程於完成購買後7日內(含),無任何使用或觀看課程之記錄(以本平台之後台數據為準),您可申請全額退費,本團隊亦將酌收合理的手續費。
當您完成購買起7日內,您的會員帳號有任何使用紀錄、或符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或完成課程購買已超過7日時,您將無法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退費申請相關資訊請參閱柳絮命理顧問團隊網站公告內容。
第二十七條(不可抗力事件)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契約無法履行者,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均得通知對方終止本契約。本契約終止後,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按比例返還註冊會員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第二十八條(申訴權利)
註冊會員對於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柳絮命理顧問團隊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柳絮命理顧問團隊之營業處所向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提出申訴,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自接獲註冊會員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第二十九條(準據法)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約定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第三十條(契約之附件)
有關本契約之廣告、分期攤還表及保證書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前項廣告、分期攤還表及保證書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註冊會員之適用。
本契約成立時,柳絮命理顧問團隊應將本契約、分期攤還表及保證書,提供註冊會員下載、列印儲存或依註冊會員請求以書面寄送。
第三十一條(契約之解釋)
本契約條款內容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註冊會員之解釋。
第三十二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註冊會員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